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孙彤23日在北京受访时表示,经过不断补充完善,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已形成对香港较为系统的开放体系,代表着内地对外最高开放水平。
当天,孙彤接受了内地、港澳媒体共同采访,在谈及CEPA十年成效时作上述表示。
孙彤说,按照世贸组织标准,内地与香港在货物贸易领域已全面实现自由化,即内地自2006年元旦起对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全部实行零关税。截至2013年12月底,内地累计进口香港CEPA项下受惠货物71.6亿美元,关税优惠额达39.8亿元人民币。
服务贸易是CEPA的重点领域,内容众多。孙彤介绍,到CEPA补充协议十,内地已对香港采取403项开放措施,对港服务贸易开放部门已达149个,占世贸组织160个服务贸易部门分类的93.1%。
孙彤说,在服务贸易领域,香港业界利用CEPA创造的良好政策环境早于并优于其他境外投资者在内地开业及经营。如银行业,截至2013年底,香港银行在内地营业性机构总数为422家(含总、分、支行),占内地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44.56%;在内地的香港银行资产合计9605亿元人民币,约占在内地外资银行资产总额的37.55%,同比增18.73%,高于其他在内地外资银行的平均增长水平。
他介绍说,旅游、贸易及物流、影视、医疗服务、建筑、个体工商户等业态也都取得较快发展。
世贸组织2010年12月曾在日内瓦进行香港特区成立以来的第四次贸易政策审议,孙彤当天引述世贸组织秘书处及成员的看法,即对方认为“CEPA及其补充协议对香港经济从危机中迅速恢复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孙彤当天还介绍了商务部有关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的最新统计数据。2013年1至12月,内地与香港贸易额为4010.1亿美元,同比上升17.5%,占内地对外贸易总额的9.6%;1至11月,内地批准港商投资项目10790个,实际使用港资金额645.9亿美元;1至11月,内地对香港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为401.9亿美元,占内地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总额的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