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一国两制”将继续在港发挥活力与创造力
田飞龙:“一国两制”将继续在港发挥活力与创造力
来源: 中评社 作者: 兰忠伟
[导读]田飞龙接受专访,详细谈论了回归20年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的落实情况,并从不同角度对香港回归20年进行全面分析与总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出席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
中评社香港5月29日电(记者 兰忠伟)2017年是香港回归祖国二十週年,也是“一国两制”在港实践的20周年。日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详细谈论了回归20年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的落实情况,并从不同角度对香港回归20年进行全面分析与总结。
田飞龙首先就张德江委员长在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进行解读。他指出,张德江委员长的讲话凸显了对《基本法》的制度自信与维护决心,表明《基本法》制度安排是中央与香港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与最大公约数,是一种长期化的宪制框架与方案,任何背离这一框架的行为都同时损害了香港利益与国家利益。田飞龙表示,委员长的讲话加强了对《基本法》理论体系建构及法理学话语的塑造,显示了对“港独”继续执行“零容忍”立场的决心,同时在法律行动上更加突出将《基本法》上的中央管治权用好用足,以便更加完善对《基本法》上的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宪制性保护体系。
“如果以‘繁荣稳定和高度自治’作为评判‘一国两制’在港实践20年的基本指标,我认为属于基本成功和顺利的。”田飞龙对中评社表示,“过度政治化”成为香港管治的痼疾,青年人反国家意识及激进运动取向亦不断增强,这些新挑战既有原初《基本法》秩序设计时未曾充分估计的因素,也有香港作为长期殖民地及複杂人口城市的结构性因素,更有香港作为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在普选进程与全球化衝突中的矛盾张力因素。他认为,只要央港双方共同努力,致力于和解与发展,以及在更宽松基础与氛围下凝聚“继续民主化”共识,“一国两制”在香港的体制活力与创造力仍然可以继续发挥。
田飞龙表示,决定性的政治和解条件仍然没有形成,政治衝突的基础和诱因依然存在。他坦言,2017年7月1日非常特殊,既是香港回归二十周年纪念日以及特首宣誓就职日,也是香港反对派的民主大游行节日,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游行示威和政治对抗。“7月1日是‘一国两制’在港时间的‘中期节点’,国家领导人的主旨演讲需要对香港未来发展给出信心和期待,需要对香港民主化重申承诺及积极态度,需要给出支持香港的具体政策礼包与行动计划说明。”
他说,7月1日之后,在新特首施政下,香港较大可能迎来一个修补裂痕的“政治和解期”,反对派应逐步改变对国家的意识形态偏见,将民主发展与国家利益并并联思考,对权利与义务做平衡定位、换位思考、理性务实,以“忠诚反对派”为转型目标。如此,则香港二元对立政治有望逐步破解。
田飞龙强调,香港未来会经历一个阵痛期,即依法治港与经济融合成为大趋势,反对派既往的对抗路线没有前途,但如果政治和解不能实质性达成,香港也会长期陷入“过度政治化陷阱”及一定程度的发展停滞。他指出,“一国两制”正在进入“二期工程”,香港《基本法》及其系统经验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结构与细节仍然具有示范与先导意义,香港作为“治理特区”的宪制价值正逐步超过“经济特区”。
中评社对话田飞龙,专访全文如下:
基本法制度安排是央港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与最大公约数
中评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日前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特别提到“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恢复行使包括管制权在内的完整主权,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制权等”,您如何看待本次张德江委员长的讲话?
田飞龙:第一,凸显基本法的制度自信与维护决心。委员长通过较为细致地回顾“一国两制”政策确定与基本法起草过程,表明《基本法》制度安排是中央与香港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与最大公约数,是一种长期化的宪制框架与方案,任何背离这一框架的行为都同时损害了香港利益与国家利益。“最大公约数”过去有效,现在和未来仍然有效,而中央一系列的政策检讨与调整就是为了维护这个“最大公约数”,使之继续作为惠及两地、有利国家的制度安排。
第二,继续深化“法治反港独”,推动中央管治权制度化。委员长批评了“港独分离运动”对“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秩序的背离,显示了对“港独”继续执行“零容忍”立场的决心,同时在法律行动上更加突出将《基本法》上的中央管治权用好用足,以便更加完善对基本法上的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宪制性保护体系。委员长详细列举了《基本法》上中央享有的一系列具体权力以及重申了对香港自治权的授权立场和监督权定位。这也标志著中央从既往治港的经验教训中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依法治港”在中央自身及香港特区都具有至关重要性,依法治港可更好地衔接特区的法治社会秩序体系,逐步生成在香港的具体国家权威与存在。
第三,加强基本法理论体系建构及法理学话语塑造。委员长对《基本法》的理论化与体系化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一项法理重建的工程。中央在回归20年实践尤其是政治对抗衝突中日益清晰地认知到,香港存在对基本法的偏颇理解与另类诠释,存在对基本法中国家形象与国家利益的遮蔽与疏忽。香港本地在司法独立与终审体制之下,依托普通法传统和权利本位法理学而建构了一种偏重于本地利益、自由主义取向及与西方普通法地区高度融合一致的司法体系及其法理学论述,逐步背离了一国两制初衷与国家的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定位,甚至反向危及了中央管治香港的主权权威、香港法治秩序的稳定以及基本法的整体性。香港法治需要一场法理学上的纠偏行动,香港普通法需要适度的国家化,才能重建基本法秩序内的一国权威与两制平衡。在这一工作方向上,白皮书是一个初步尝试,但更加精细与理论化的工作仍大有空间。
第四,重申香港行政主导制,要求政制发展符合行政主导。香港政治体制之争由来已久,长期在“行政主导”与“三权分立”之间争执,而双普选更是带入了日益激进化的社会运动及未来宪制想象。委员长讲话强调行政主导是基本法原意,是实现香港繁荣稳定、高度自治及与国家利益相平衡的制度性枢纽,不能朝著三权分立方向演变。讲话还否定了香港建立立法主导、司法至上等其他体制模式的可能性。当然,随著双普选及香港社会民主运动的开展,行政主导也需要与时俱进,探索如何形成更紧密的管治联盟、如何增强政府的回应性及善用公共政策工具转化社会危机、如何应对及规范香港的政党政治、如何吸纳转化香港街头运动与反对派力量以及如何巧用中央的政治与政策支持。这些政治实践的技巧与空间将构成香港“行政主导”的实践理性,需要中央与特区政府共同探索甚至创新某些制度机制来加以实现。
“过度政治化”成为香港管治的痼疾
中评社:2017年是香港回归20周年,首先想让您评价对“一国两制”在港实践20周年的看法?
田飞龙:“一国两制”在港实践较为完整的总结可以参考2014年的白皮书,儘管这三年来发生了过度政治化的衝突,但白皮书中的基本判断和结论仍然是有效的。
如果以“繁荣稳定和高度自治”作为评判一国两制在港实践20年的基本指标,我认为属于基本成功和顺利的,因为香港仍然保持著国际金融中心和最自由经济体的地位,仍然是内地企业融资上市及国际化的重要平台,仍然是国家学习现代化及与西方交流沟通的重要枢纽,而香港治理方面,立法民主有所发展,公众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司法独立得到保障,人权与法治继续领先。也正因为“一国两制”下香港发展的基本面维持良好,香港“佔中”才没有像其他民主转型地区那样陷入长期动乱与失序。
当然,回归二十年也遇到了一些重大挑战,尤其是香港政制发展陷入挫折,“港独”与“分离主义”兴起,法治权威受到一定衝击,“过度政治化”成为香港管治的痼疾,青年人反国家意识及激进运动取向不断增强。这些新挑战既有原初《基本法》秩序设计时未曾充分估计的因素,也有香港作为长期殖民地及複杂人口城市的结构性因素,更有香港作为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在普选进程与全球化衝突中的矛盾张力因素。
面对香港社会的矛盾衝突,中央坚持“一国两制”基本框架不动摇及始终依据基本法治理,依法治港的战略性共识与法理化实施日益深入,同时借助“一带一路”战略、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等国家经济战略而进行的经济融合与支持亦为香港发展及青年人出路给出了新的方向与可能。只要央港双方共同努力,致力于和解与发展,以及在更宽松基础与氛围下凝聚“继续民主化”共识,“一国两制”在香港的体制活力与创造力仍然可以继续发挥。
决定性的政治和解条件仍然没有形成
中评社:不可否认,回归20年来,香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港独”和“本土”思潮的冒起,以及两地摩擦的加剧等,您怎么看?
田飞龙:这些对抗性事件的出现是央港互动之结构性矛盾的渐次爆发,有其可以追溯的机理和渊源:其一,20年来内地与香港经济实力与发展前景发生重大变迁,香港社会在适应两地经济“新常态”过程中出现普遍的不适应情绪;其二,双普选是香港泛民主派既定议程,但在回归20年中逐步遭遇挫折,导致原初的“民主回归论”吸引力下降,“本土分离论”起而取代之,成为香港反对派政治对抗路线之范式变迁与代际更替的分水岭;其三,内地基于经济爬坡期的发展主义和香港基于经济发达期的价值中心主义,导致双方对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的看法及追求产生差异,两地误解与矛盾加深;其四,国际势力操作香港政治议题,制衡中国发展,推波助澜,造成香港政治实际上的国际化与複杂化。
不过,从中央应对这一系列对抗性事件的基本经验来看,坚持法治底线,依靠爱国爱港力量对等升级社运技战法,活用国家经济战略吸纳香港参与,以及逐步寻求中央管治权的制度化,以维护秩序与引导发展的双重思路开展工作,已逐步走出香港对抗政治的漩涡。当然,决定性的政治和解条件仍然没有形成,政治衝突的基础和诱因依然存在。
中评社:如何看这20年香港社会、民生、经济等各方面的变化?
田飞龙:这20年香港经济保持稳定增长,但增幅有所下降,这裡面有发达经济体普遍性的增长放缓规律的作用,也有香港经济结构畸形陈旧无法及时更新升级的问题,以及经济受政治捆绑而滞后发展的问题。
在社会与民生方面,香港居民仍然保持较高就业率及政府公共服务水淮,但房价高企,阶层贫富分化,青年人普遍缺乏成长预期和安全感,民生公共政策遭遇立法会“拉布”而难以有效推行,内资及内地移民对香港固有社会资源与保障体系的挤占效应有所凸显。
回归日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游行示威和政治对抗
中评社:7月1日即将到来,您认为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田飞龙:2017年7月1日非常特殊,既是香港回归二十周年纪念日以及特首宣誓就职日,也是香港反对派的民主大游行节日,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游行示威和政治对抗。黄之峰在近期的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扬言在7月1日搞更大抗争,不一定是虚张声势,因为反对派需要在这一时刻刷存在感,但由于这是国家性的庆典时刻,也是香港人瞩目和参与的重大仪式,反对派究竟希望以及是否敢于搞太大动作,不好猜测与把握。
为此,安保措施显然需要升级,香港与内地之间就庆典细节的合作及共同反应机制需要周全预案及操练。
当然,更重要的是,7月1日是“一国两制”在港时间的“中期节点”,国家领导人的主旨演讲需要对香港未来发展给出信心和期待,需要对香港民主化重申承诺及积极态度,需要给出支持香港的具体政策礼包与行动计划说明。
中评社:假设反对派不阻挠,也没有出现“港独”“本土”的极端思想,甚至没有发生佔中、旺角暴乱这类暴力事件,而是一心一意地搞民生发展和经济建设,今时今日的香港可能发展成怎么样?
田飞龙:历史不可以假设,意味每一个发生的事件都是历史进步的奠基石。
就香港政治而言,不发生政治反对运动而一心一意谋发展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简单以内地的政府主导下的发展主义模式与思维套用到香港身上。我们要尊重两制的香港一制对于自身发展议题与价值重心的判断和坚守。
反对政治的焦点议题是民主化和“港独”,前者可以说体制内的抗争,后者则属于严格的激进革命。回归20年,香港是先进行体制内民主化运动,之后经由“佔中”而逐步逸出法治轨道而诉求“港独分离”。这些政治对抗是香港之历史观、人口构成、政治生态及两制深层次政治精神衝突之複杂演变的结果。
发展不仅仅有经济维度,经济发展也不是全部。对于香港而言,在经济充分发展的条件下,政治发展可能构成更有吸引力和值得追求的公共价值。如果没有对抗,香港经济固然可能更好一些,可是一个社会的发展是综合性与多维度的,香港在发展阶段上领先于内地,所以不能简单以内地价值序列平视香港。
香港较大可能迎来一个修补裂痕的“政治和解期”
中评社:7月1日之后,也就是回归20周年后,您认为香港社会氛围可能出现哪些变化,过去出现的问题和摩擦,可能改善?
田飞龙:7月1日之后,在新特首施政下,香港较大可能迎来一个修补裂痕的“政治和解期”,新特首也乐意吸纳跨政党力量尤其是青年世代加入政府架构,以及更加重视在教育上对青年成长发展的实质性支持。这些都是改善的因素和潜能。
不过,和解及改善不能仅仅是特区政府努力,还需要反对派放下成见与心结,从香港民主长远利益及香港社会根本利益出发,选择性与政府和解及合作,以及逐步改变对国家的意识形态偏见,将民主发展与国家利益并并联思考,对权利与义务做平衡定位、换位思考、理性务实,以“忠诚反对派”为转型目标。如此,则香港二元对立政治有望逐步破解。
中评社:2017年是香港回归20周年,恰逢特首换届选举,林郑月娥上任后,您对香港未来怎么看?香港是否能够团结一致走出阴霾?
田飞龙:香港未来会经历一个阵痛期,即依法治港与经济融合成为大趋势,反对派既往的对抗路线没有前途,但如果政治和解不能实质性达成,香港也会长期陷入“过度政治化陷阱”及一定程度的发展停滞。这些代价是香港自身的,也是国家的,因为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
当然,这个过程中,随著国家逐步开放对香港的“公民化”管理措施及融入国家的种种制度安排,国家对香港居民尤其是青年人的吸纳与成长支持效应会日益凸显。走出政治阴霾是有希望的。是否转向,对香港反对派及青年一代是一次严肃的命运与智慧考验,但我对香港有信心,因为香港人从历史来看并不固执,善于审时度势及在变化的“借来之时光”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及构建新的身份认同与意义世界。
中评社:香港及内地年轻的一代,能为“一国两制”现在乃至未来的实践和发展做些什么?
田飞龙:两地青年人需要适度超脱历史恩怨与负担,共同面对国家的新发展与新机遇,互相尊重,积极融入,争取自身发展与国家发展相结合。青年是一国两制的未来与具体实践的历史主体,应增加建立长期化、多层次的沟通及互助机制,分享各自成功经验与发展机会。
香港青年人需要更多理解内地的集体主义及国家利益,内地青年人需要更多理解香港的国际属性与香港社会对自由的由衷热爱和坚守。两制差异本质上是价值观差异,但我们共处一个伟大的文明共同体,求同存异是我们祖先的生存相处智慧,而辩证融合则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生命法则。两地因更多“平视”对方以及共同面对国家,才能逐步调校精神上的虚妄执念,从容于自身命运与前途的追索。
香港治理进入某种“中期时刻”
中评社:您个人对回归20周年的其馀观点和看法?
田飞龙:2017年是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也是“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在香港的制度实验二十周年。“一国两制”作为中国宪制建构与国家治理的重大创制,构思于共和国第一代领导人对国家统一与民族复兴的整体战略之中,成熟于对港澳的回归谈判与基本法立法过程,对两岸关系发展亦产生结构性与示范性影响。香港《基本法》作为“一国两制”的第一个正式立法,有著重大的历史与制度开创意义,对于澳门回归、台湾回归有著不可取代的经验与先导意义。因应港澳台不同的历史与制度背景,“一国两制”在共享基本思路与原理的同时,也在各自地域性实践中产生了特色性问题和经验,同时面临著差异极大的问题和挑战。
二十年来,中央和香港社会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共同致力于香港的繁荣稳定、两地的经济互动以及《基本法》之下香港的政制发展、法治进步和社会变革,取得了基本的成功,但也面临著来自多方面的挑战。从居港权危机、23条立法、国民教育风波、“本土”主义兴起、“佔中”运动衝击、“旺角暴乱”滋扰到“港独”议员宣誓事件,林林总总,显示出香港治理在历史观、政治认同、法治底线、社会取向等诸多方面均有著不容轻视的衝突与分歧。如今,香港治理进入了某种“中期时刻”,迫切需要中央、香港以及各界仁人志士对这二十年的经验与教训进行客观理性的回顾、总结与反思,为建设未来三十年的新香港、新国家贡献才智。我们需要在讲好中国故事的同时,也讲好香港故事,才能更加平衡与全面地理解和把握“一国两制”与《基本法》。
具体而言,“一国两制”在香港继续实施的国家性意义依然突出:第一,“一国两制”正在进入“二期工程”,香港《基本法》及其系统经验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结构与细节仍然具有示范与先导意义,香港作为“治理特区”的宪制价值逐步超过“经济特区”;第二,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事关民族复兴大业和21世纪全球新秩序大局,但对主流世界的系统知识与交往经验方面仍然需要香港协力;第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一个驱动核心,若非香港承担,也至少是香港与深圳共同承担,香港信心与香港参与依然重要;第四,香港民主化及其宪制检讨是中国整体性的国家建构与立宪民主进程之有机部分,是内地任何发达城市之改革所无法取代的;第五,“港独”与“本土分离主义”在中央干预、香港法治及香港社会自我淨化作用下已呈现頽势,和解政治显露曙光,“一国两制“应做更积极思考,释放其丰富的制度活力与创造性,对香港与国家可以继续双赢。